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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行政复议权全上收 |
成立专门委员会,“民告官”渠道更便捷了 | |
- 2013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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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政府受理“民告官”案件,17日,记者从滨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集中复议职权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新成立的滨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已把原属公安、交通、工商、地税等56个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上收,市级行政复议将于20日开始由滨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和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
滨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朱万春介绍,对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及时转送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据了解,之前的行政复议机构多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的内部机构,部门的自由裁决权力过大,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其人员配备、职权行使不具有独立性,管辖体制条块分割以及人员资源紧张的状况导致出现了复议功能弱化、复议公正性不足等现实问题。朱万春说,从往年调查数据看,部门复议存在维持率较高的现象,处理结果很难真正让群众满意。“集中复议职权有利于进一步确保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相对独立性,消除人民群众‘官官相护’的疑虑,而且,此举还有利于减少拍脑袋式的决策,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合理决策。” 行政复议委员会采用政府主导、专家评议、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可以解决行政复议机关偏多、力量不整合、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不科学、行政复议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召开案件审理会议的形式,审议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由张兆宏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直各主要执法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案件审理委员会的53名委员由驻滨各高等院校法学专家11名、市内部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13名和市直各主要执法部门的法制业务骨干组成。 同时,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将在各县区同步推行。县级政府各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该决定,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滨州经济开发区、滨州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执法机关(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该决定的,可以直接向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据悉,按照行政复议流程要求,一般行政复议案件,须在60天内办结;重大案件须在90天内办结,并且实行听证制度。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朱万春表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启动增加了百姓维权的渠道,复杂案件至少有五个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和两个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到场,要通过这一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护尊严,不收一分钱”。 本报记者 赵树行 通讯员 范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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