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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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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王帅) 10月1日起,威海将施行新的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将拓宽户口迁入门槛,市域外居民迁入方式也有了更多选择。 “听说‘十一’之后,买100平方米以下房子的外地人不能在威海落户,是不是真的?”17日,在某私企工作的林先生致电本报询问迁户新政。而作为《威海市城市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配套政策,《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发〔2013〕42号)对外地迁入中心城区、县级市等均有了明确规定,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增加了多种户口迁入方式。政策调整后,高层次人才、具有稳定职业、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威海的外地居民也可轻松落户威海。 外地户籍想迁入威海市中心城区的市民,根据新规规定,满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取得《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经市民政部门批准由本市居民收养并办收养登记证的儿童;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取得当地居住证(暂住证)5年以上,且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等11项条件之一的,即可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也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综上所述,像林先生这样在私企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满足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即可在威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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