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7日讯(记者 甘倩茹) 近日,滕州市精神病防治院、南沙河镇卫生院、善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街道龙泉苑居委会、东郭镇大坞沟村等五家医院和社区卫生室被确定为社区康复示范指导站和示范康复站。 根据山东省“十二五”残疾人工作规划、“十二五”全省残疾人康复任务计划和枣庄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指导站和康复站建设方案要求,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残疾人,滕州市残联成立了由镇街分管领导牵头,残联、财政、卫生院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十二五”参加人康复服务档案》的要求,结合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的创建标准,设计并印制残疾人健康服务档案。通过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摸清底数、登记在册,有序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对有医疗服务价值的残疾人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并组织进行功能训练。 为了更加系统性的开展康复训练指导,还为每个站配备康复器材1.8万元、活动经费2000元。社区康复示范站的建设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了样板,逐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康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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