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过一倍,两辆货车被查处
一年内超限3次驾驶员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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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检查驾驶员的证件。
本报济宁3月18日讯(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李宁) 超限达到110%以上,14日晚,城区北外环洸府河大桥附近,两辆货车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因“一超三罚”的规定,除了对超限行为进行罚款,货车的驾驶员和车主也将面临严厉处罚。
14日晚7点45分,济宁市治超办公室直属联合执法大队巡查至北外环洸府河大桥东时,发现一辆从兖州方向驶来的大货车存在超限嫌疑,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该车是一辆六轴半挂牵引车,运输的是沙子,送往济宁城边的一家料场。”现场执法人员说,根据超限运输质量限值标准规定,车货总重不应该超过55吨,而凭着经验,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该车超限严重。后经过磅证实,该车车货总质量已近120吨,超限116%。而几分钟后,一辆拉熟料的超限货车也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测重得知该车超限达到114%。
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规定,超限超载货车必须进行货物卸载,而且还要向执法人员提供装载货物源头的信息,之后带着二次过磅单及相关证件接受处罚。“现在实行一超三罚,不仅要对超限行为进行处罚,还要将超限信息上传到数据库中,对车主和驾驶员个人进行处罚。”交通执法人员说。
目前,济宁市交通和公安部门对于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的是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目前正在执行运输行业黑名单制度,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限超载车辆比例超过10%的运输企业,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介绍,同时还加强了源头监管,煤矿、沙石场站等货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装载配载,并出具装载证明,每发现一辆超限车驶出货源单位,将对货源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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