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至9月25日,菏泽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
整改不达标,依法关闭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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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18日讯(记者 董梦婕) 从3月12日到9月25日,菏泽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等条件的企业单位,各县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发证条件,将依法取缔。
  本次专项行动涵盖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等领域,结合日常业务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含机动车安全检测、消防产品、建工建材和其它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重点检查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生产、使用的;无证、证照不全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无证、证照不全从事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上述许可资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上岗的;证照管理不严格,未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或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未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及时更换证书的等。
  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单位,各县区质监局要责令限期整改,到8月底仍然没有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的,将依法取缔。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业单位,经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等条件的,各县区质监局将依法依规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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