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被查,掏钱“走后门”
被民警拒绝,驾照将面临降级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方文 姜东) 17日晚,交警李沧大队部署3处夜查岗位,积极开展酒后驾驶和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共查获两名酒司机,其中一名货车司机被查后,竟当场掏钱想要私了,结果被民警拒绝,驾照面临降级。
  17日晚,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民警在四流中路兴华路派出所门前设岗夜查,20时55分许,何某驾驶鲁BR59XX号黑色轿车沿四流中路南向北行驶至该夜查点,执勤民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他身上有非常轻的酒味,当即对何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3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民警告知何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由B2降至C1的严厉处罚后,何某当场从上衣口袋掏出1200元现金,再三恳求民警放了他。何某称自己从湖南省永州市来到青岛打工,依靠驾驶大型货车挣钱,一旦驾驶证被暂扣和降级,工作就没了,并为自己凭侥幸心理觉着喝的酒不多,开车应该没事的行为感到很后悔。但是一切都晚了,民警依法开具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驾驶证,告知其15日之内到李沧大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当晚共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2起、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50%的6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