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安最大限度简化落户手续让利于民
户口迁移实现网上“一站式”办理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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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隋玉芹 杨楠) 滨城区的张先生在市里新购了一套住房,想把户口落到新房名下。近日,他准备了一堆材料来到派出所申请落户,结果只用到了其中的三种材料。“以前光听说办理落户很麻烦,我就找物业、社区开了一些证明,谁想派出所只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就给办理了,真的是太方便了!”
  2014年以来,滨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全面梳理了户政管理审批事项,修订完善全市户口办理工作规范,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同时,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彻底扭转办证乱、办证难的现象,少搞形式,多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全力打造户政管理的“最美丽窗口”。新政策明确规定:居民购房落户,公安机关不再要求由社区、物业、单位出具介绍信,户口迁移不再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户籍证明等材料。
  沾化县的李女士想把户口从沾化县迁到滨城区,新政策实施后,李女士提交申请后,不需要分局户政部门审批了,只要符合政策、手续齐全,当场在网上就可以迁过来。户政支队将滨州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口迁移业务审批权限下放,由派出所当场办结,不再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实现“一网办成、一所办结”,即:凡是本市内的户口迁移,只要符合政策、手续完备,可通过网上迁移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同时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副局长樊守林介绍,凡是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派出所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附加条件;法定手续齐全的不得多要任何所谓的“证明”、“介绍信”。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户政管理部门要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并报上级批准,任何个人都不得擅作主张,自行决定。新规范要求,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落户,可随父姓或母姓,落户时只需向公安机关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新规范还取消了原先政策中“父母投靠子女对父亲需满60周岁、母亲需满55周岁”的年龄限制,只需出具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目前,为了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滨州市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专项工作,全面清查和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问题。如市民发现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信息存在错误,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派出所办理申请变更更正。
  如发现身边有一人多户或持有虚假户口的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有关户籍管理的问题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的服务咨询举报电话为33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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