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召开,专家提出多项建议
淄博燃气或将实行阶梯价格
2014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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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 (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邢化良 张灿) 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论证会。部分省、市专家、学者以及市公用事业局、物价局等单位就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销售价格与进气价格联动机制是否可行等问题展开论证。 
  “应该建立燃气销售价格与进气价格的联动机制,并且要将所有成本纳入到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成本里,最终体现在价格上。”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教授田贯三表示。
  田贯三告诉记者,一些国家的用气成本都包含在气价里,但是在国内,从保民生的角度出发,居民用气的价格长时间不动,从燃气经营企业角度来说,民用气是赔本的。
  据了解,现在国内天然气价格实行的仍是定价制度。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副教授李兴泉认为现在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进气价格联动机制是可行的。
  “应该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居民用户使用的管道天然气逐步实行阶梯式价格制度。”李兴泉说。
  田贯三建议,实行阶梯气价是趋势,淄博也应该实行,在保证居民基本用气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气价,可以做到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阶梯气价已经在很多地方实行了,居民炒菜做饭等基本用气完全够,但如果使用燃气壁挂炉的话,用气量就超出了,实行阶梯气价,主要就是限制居民使用壁挂炉等耗气大的设备。”市燃气办副主任尹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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