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改坡”变“坡改屋”凸显监管短板
2014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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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征          

  齐鲁晚报4月17日报道,15日,市民李先生向晚报反映,在历下区千佛山东路17号的某单位宿舍,有人私自在楼顶加盖阁楼。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看似违章的建筑是以“平改坡”的名义建造的,有着合法的手续。但这里的工程已是“坡改屋”,加建的楼层成为部分业主的私家阁楼。
  本来是以“平改坡”的名义办的手续,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成了“坡改屋”,这种最高处达4米的建筑,已经完全脱离“坡”的概念,成了实实在在的“屋”。“坡改屋”现象,使楼房无形之中增加了一层,尽管方便了私自加盖者,但影响了周围居民的采光,也为整个楼体增加了安全隐患,并且施工影响左邻右舍,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追根溯源,“平改坡”是济南市以迎接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在2008年推行的一项工程,最初目的是为了改善老式顶层房屋的保温隔热和防水功能,减少能源消耗,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市容的效果,随着全运会结束,“平改坡办公室”也被撤销。但是,办公室被撤销,平改坡的监管工作却不能取消,在撤销办公室的同时,应实现监管责任的顺利交接。退一步说,即使随着“平改坡办公室”的消失而中断监管,其他职能部门也应该继续执行监管任务,不能眼睁睁看着违规者擅自改变建设规划。
  但令人奇怪的是,对于“平改坡”变“坡改屋”谁来管这一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了城管、房管、规划、建委等多部门,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由此可见,正是许多部门失于监管形成了管理真空,才造成一些业主私自改变建设规划。
  “平改坡”变“坡改屋”,没有隐秘性可言,是一种光天化日之下的违规行为,其建设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成的,只要有部门用心监管,就很容易被发现。也就是说,监管不难,关键是没有哪个部门用心监管。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是在城市监管项目上,缺乏工作分配和责任划分,这种情形最容易导致“踢皮球”现象以及“大家都负责,最后谁也不负责”的结局。
  说来说去,“平改坡”变“坡改屋”,监管并非难于上青天,而是城市管理存在短板。不弥补短板,城市管理自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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