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朋友”骗走她36万
2014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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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2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王永) 天津一男子自称单身,以找工作、买房子为名,诈骗女子7万元,还以购买二手车、做生意为由,诈骗女孩家人29万元。近日,经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2013年11月,刘某在泰城认识女子张某,刘某称自己未婚,在天津做二手车生意,二人确立男女关系。张某逐渐放松警惕,一次刘某说让张某去天津老家工作,说已经托关系在一事业单位给张某找了工作,差几万块钱就能买下婚房,张某从银行卡取七万元给刘某。刘某诱使张某姐夫投资11万合伙做生意,此后又以没看好车型为由搪塞。
  张某弟弟托刘某从天津购买一辆二手奔驰车,内部价40万,张某弟弟称只有18万多,刘某称先帮他垫上。提车日期到后,刘某从电话一拖再拖,张某弟弟跑到北京发现受骗。
  审查得知刘某是天津人,已婚且有一子。近日,经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与前罪未执行刑期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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