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相助打捞费用不足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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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24日讯(记者 张林) 23日,本报报道的一艘货船行驶到京杭运河微山县张楼镇附近时,撞上河底一条沉船后沉没,截至到现在,沉船已滞留河底11天。由于事发河道管辖权存争议,目前,济宁海事部门已联系打捞公司,并和江苏方面海事部门联系,协商向沛县港口部门争取一些费用,加上船主自筹一部分费用后进行打捞。
  事情已经过去11天了,但刘福营夫妇一谈到沉船,仍泪眼婆娑。“当天下午,我就租了个摩托艇赶来了。”孙传玲的哥哥孙传宝说,他驾驶摩托艇,来到沛县海事局的办公点,对方工作人员告诉他,事发河段属微山海事部门管辖,接着他又向微山海事部门报警,微山海事部门到达现场查看后,却告诉他,事发河段属沛县海事部门管理,这可让他犯了难。
  沛县海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杨屯河闸中心线为界,以西河道归他们管理,以东河道归山东管理,沉船河段在河闸东面。该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是无主沉船,将由海事部门打捞,有主沉船,由船主自行打捞,打捞上来以后,由海事部门调查沉船原因,如单方面事故,船主自己承担责任,如是其他原因,则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责任,由他们做出相应的赔偿,“离我们很近,我们将会协助打捞。”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事发河段的管辖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济宁海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给船主联系了打捞公司,并将打捞费用尽量降到最低。“先放下争议打捞沉船。”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和徐州海事方面联系,由他们向沛县港口争取一些补偿费用,同时船主自筹一部分费用进行打捞,后续责任鉴定,等船只打捞上来以后再商议。
  “微山海事部门给联系的打捞公司,货物打捞8万元,船只打捞5万元。”孙传宝说,现在负债累累,如果对方能拿出10万元费用,他们可以自筹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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