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交叉问题有了明确协调部门
七中庄园幸福里终于有人管了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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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法制办《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对12345热线办近两年受理、提出的涉及部门间职责交叉问题,明确了职责部门协调解决,涉及社会事务管理、噪声扰民、“三无”小区管理等问题。
  2013年9月13日本报曾报道位于德城区与运河经济开发区交界处的七中庄园、幸福里小区等居民,因行政区划不明、管理责任不清等原因,小区居民落户没有“时间表”,计生、上学、养老等各种手续都不好办。在此次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运河经济开发区和德城区交界处的幸福里、七中庄园等住宅小区,因行政区划造成的社会事务管理问题,由德城区政府向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彻底移交并界定清楚;在此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住宅小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小区的各项社会事务管理。
  关于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热等专营设施管理维护责任问题,德州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热等专营设施相关的市民投诉及争议问题做出解释,并负责处理;“三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房管中心负责督促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专营设施产权移交工作;供水、供热专营设施等专项配套费,由市公用事业局专款专用。
  关于三轮车乱停乱放和非法营运的监管责任问题,由德州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治理中心城区三轮车乱停乱放和非法营运。其中,涉及三轮车乱停乱放的,由市交警支队直接处理;涉及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处理。关于“三无”小区管理问题,由小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责成街道办、居委会先行对“三无”小区进行改造,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物业管理。市房管中心和城管执法局提出具体办法,加强对新建、改建住宅小区物业和城管方面的监管验收。
  此外,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住宅小区内城管执法职权划分、中心城区停车场设置和停车收费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住宅电梯维护、住宅小区内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理等问题均明确了职责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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