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被罚两次仍不改
惠民两家“黑诊所”负责人被司法追责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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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任立伟) 根据《惠民县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总体部署,近日,李庄、辛店镇两处“黑诊所”负责人涉嫌犯罪被县卫生局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惠民县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县卫生局在2月份组成了专项行动小组,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顿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公安、食药等相关部门开展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药品零售机构、美容院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
  执法人员表示,在李庄、辛店镇的医疗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镇上两处药店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为附近患者开展输液、肌肉注射等诊疗活动。经过对这两处药店进一步的调查,让执法人员赶到惊讶的是,这两家药店之前因为无证行医,已经被惠民县卫生局行政处罚过两次。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两家非法行医的药店被依法取缔,其负责人朱某、肖某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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