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新添5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3名司法所所长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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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朱伟健 通讯员 郭庆丽) 近日,无棣县碣石山、埕口、棣丰、佘家、小泊头5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截至目前,无棣县已有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达到了72.7%,远远高于全市各县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率40%的平均数。另有3名司法所所长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在车王、信阳、海丰三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之后,无棣县司法局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根据司法所职能,分别设置了办公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档案室、调解室等,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去年以来,各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5000多起,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另外,司法所还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注重坚持法理并用,并注重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为全县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无棣县司法局闫景华局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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