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今有望表决通过
省卫计委:政策实施后,山东仍属低生育水平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5月29日讯(记者 高扩) 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只剩下最后一关。根据会议日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于5月30日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其核心内容即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如无意外,将会在5月30日正式表决通过。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要从十八大说起,当时提出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重大决策。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对“单独二孩”政策有序实施作出部署。
  修订人口计生条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年初就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2月14日,省政府向国家卫计委报送了《山东省关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方案》等备案材料。3月12日,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专程到国家卫计委汇报。3月下旬,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卫计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就条例修改到菏泽、滨州、东营等市立法调研,形成修正案草案。4月29日,方案经国家卫计委备案通过。5月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听取了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5月19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修正案草案。5月27日,正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省卫计委主任刘奇表示,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山东于2013年9月开展了群众婚育意愿抽样调查,采用生育比例法和国家微观仿真模型,对山东的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单独二孩”政策实施风险进行了全面预测评估,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报告。如果现在实施该政策,山东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会有所升高,但仍属低生育水平。从长远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对山东总人口的变动趋势影响甚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