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将实行噪声管制
市民发现噪声污染现象可举报,电话:6920573、12369、110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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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吴江涛 通讯员 颜环政) 近日,烟台市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在中高考期间,对市区尤其是考场周边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6月3日至6月14日20∶00至次日8∶0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6月7至8日全天、13至14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管制期间,环保、公安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活动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凡违反要求的,环保、公安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和监督。
  据了解,在此期间,环保部门具体负责的范围包括: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污染;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在居民住宅区从事餐饮、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市民遇到以上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6920573、12369。
  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的范围包括:交通噪声污染;未经批准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污染;从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擅自在市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的噪声污染。市民遇到以上情况可拨打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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