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耳钉买了10天就“解体”了。 (图片由刘先生提供)
本报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刘震) 5月28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电话线反映,5月10日,他在胶州市新源购物广场的“老凤祥”金店给母亲购买了一副耳钉,但耳钉仅戴了10天就断了。刘先生想退货,但商家拒绝退货。在胶州市消保委的协调下,刘先生与商家达成了和解。
原来,为给母亲购买母亲节礼物,5月10日,刘先生花了830元在胶州市新源购物广场“老凤祥”金店购买了一副耳钉,谁知仅佩戴了10天,耳钉就断了。5月27日,刘先生拿着断裂的耳钉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是“老凤祥”金店的员工称,金银首饰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只能免费修理。刘先生不想让母亲佩戴有“伤痕”的耳钉,所以提出换货。商家称,要换货必须要交“折旧费”而且只能换价格更高的首饰。
刘先生认为金银首饰一经售出概不退货、换货交“折旧费”都属于“霸王条款”,所以没有接受商家的解决方案。随后,刘先生致电胶州市消保委。在消保委的协调下,商家收回断裂的耳钉,并赔偿刘先生等价的超市购物卡。
据胶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黄金饰品尚未划入国家“三包规定”之内,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找第三方进行鉴定来辨别耳钉的断裂是使用者人为造成的还是产品质量有问题,双方能够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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