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市民宣传预防经济犯罪知识(资料片)。
本报通讯员 董春鸽 摄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周坤) “淄博要力争一年半时间达到‘无传销城市’。”29日上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对创建“无传销城市”提出时间规划。
据介绍,从2007年起,淄博相继部署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完成创建规划。这次创建“无传销城市”,首先从创建“无传销区(县)”开始,建成一个,巩固一个,所辖区、县全部创建完成后,由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按照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四部门规定的创建总体目标,淄博力争用一年半时间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立敏说。
今年淄博打击传销工作实施区域分类、动态管理。分区域工作,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掌控各区县传销情况并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加大工作力度,同时,每年根据各区县传销活动增减变化,对区域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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