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社区印章之困”连续报道引热议,各界纷纷支招
给社区减负,让居委会归位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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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治安、绿化、消防等工作,居委会都要负责。
   本报记者 张汝树 见习记者 刘璐
  近日,本报“社区印章之困”连续报道了社区居委会承担过多行政事务之事,引发各界对居委会工作的热议。各界专家纷纷提出建议,为社区居委会减负,促其回归自治职能。
社区:“协助工作”内容要限定
  张店区欣苑社区居委会书记石志刚说,他曾经到上海市区一些社区参观,有的社区要求在职党员要到社区充当社区服务志愿者,以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现状,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压力。年底,居委会根据党员的表现打分,上报党组织。  石志刚认为,让党员起带头作用方式是值得推广的。他还希望政府能够将人财物多向基层社区倾斜。
  张辛社区居委会书记李斌说,希望政府能够深入社区进行调研,了解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一下居委会到底应该负责哪些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时,又应该在什么程度上予以协助,对居委会的职责进行规范。李斌还建议:“职能部门进社区时要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避免下放一些专业性强、社区无法开展的工作。”
  “理顺社区工作的归属、权责,还是要由政府来做,只有这些工作归属问题、权责问题规定清楚,我们才可以按照章程办事。”张店人民路上一社区书记建议。
专家:弱化行政色彩,强化社区自治
  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牛喜霞说,居委会的尴尬根本原因在于社区职权不明确、没有独立的地位。政府应该统筹规划,充分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必须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权,保证社区的独立地位,把社区从行政系统里脱离出来。
  省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张勇建议,为社区减负,要弱化社区的行政色彩。“建立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各政府部门如在社区内设立组织机构,或向社区下达任务时,必须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以向社区下放职能。”
  政府可在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把政府部门下达居委会的行政性事务交给社区工作站完成,将居委会从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将精力投入到为居民服务中。此外,还可以通过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等方式,缓解社区工作压力。
民政部门: 每300户居民应配1名社区干部
  张店区民政局工会主任杨建刚说:“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中心,其根本任务应该是服务居民,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成了政府的腿,部门的嘴。”本来应该由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也落到社区,在人数少的情况下,社区疲于应付上面的工作,无法充分发挥社区建设主力军的作用。
  杨建刚建议说,要进一步加大社区用人的改革力度,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按照每300户居民配备一名人员的要求配备社区干部,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力量。
  此外,还应加大经费投入,下放权利,将社区办公经费、活动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逐渐加大对社区的投入,逐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并直接将办公经费拨付社区,要严格按市区有关文件督促落实到社区,使社区真正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积极探索政府财政支持和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等各类软、硬件资源相结合的社区建设的财力支撑体系。
市政协委员王新刚: 鼓励居民参与 社区事务
  市政协委员、民进淄博市委副主任委员王新刚说,社区是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
  为社区减负,应对社区工作进行分化,把社区一部分工作交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负责,以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对于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应当要按照规定,走法定审批程序后,再决定是否应当下达到社区。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如在每单元都推举一名居名代表负责处理一些本单元的事务,增强居民加强自我管理的意识。

政府出意见 给社区摘牌子
  2012年,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治理村、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就村、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开展全面治理。
  《意见》要求,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新的组织机构并加挂牌子。对组织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责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清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村、社区设立组织机构和加挂牌子的内容,坚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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