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万补偿金改善大气质量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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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第三季度,全省17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均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德州市获得了生态补偿资金258万元,作为气质改善“后进生”表现抢眼。
  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已经累计发放生态补偿金1.158亿元,获补偿最多的三个城市分别是聊城、菏泽和德州。其中,第三季度,德州市获得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58万元,补偿金数量在全省排在了第五位。作为“气质后进生”,德州市重点整治燃煤烟尘、扬尘等污染顽疾,在获批空气补偿金方面一直表现抢眼。
  这笔资金将统筹用于德州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德州将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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