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发布9月份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
淄博24家企业未达标排放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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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不好,不少出行的市民戴上口罩。(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刘晓) 近日,省环保厅发布9月份17地市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淄博发布的391家企业当中,有24家企业未达标排放,比8月减少4家。
  据了解,本次通报共发布了391家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有25家企业相关项目未达标,被责令整改、限产、关停、淘汰或取缔等。分别为:山东万杰高科博山热电厂、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热电厂、淄博市临淄热电厂、淄博中轩热电有限公司、阳煤集团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自备电厂、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源能热电有限公司、山东药玻公司、瑞阳制药、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沃源纺织、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沃通纸业有限公司等。
  在这24家企业当中有20家企业出现氮氧化物(NOX)排放不达标,而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造成氮氧化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火电厂以及钢铁、水泥等其他工业,再就是汽车尾气排放。
  据悉,自7月份以来,淄博被通报的未达标企业数量在减少,分别为35家、29家、25家,占比分别为10.2%、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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