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三季度获127万生态补贴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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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淄博第三季度获得127万元生态补贴,前三季度累计获得800余万元生态补贴。
  根据2月出台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
  据了解,淄博市第一、二季度获得的生态补偿分别为558万元、86万元,所获款项将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
       本报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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