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
24小时售药无强制性规定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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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药店数量大幅增加,而市民夜间买药却屡吃“闭门羹”。相关部门对药店服务有没有强制规定呢?
  据了解,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解释,药品零售企业要保证24小时供应的规定,是从满足群众购药需求和方便群众购药考虑的,在市场有需求时保证24小时供应,这在淄博并无强制性规定,只是提倡24小时供应,这由药店自行决定。
  记者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了解到,夜晚急诊接警的次数占到全天接警量的1/3,能保证晚间及时出警救治。“以前,市民有夜间就医难的问题,但近几年随着各级医疗服务条件的改善,市民夜间就诊方便多了,可以直接去医院就诊拿药。”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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