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组建15处学校发展共同体,以强带弱,实现资源共享
捆绑发展 优质学校“带跑”弱校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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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甘倩茹  本报通讯员 胡杰 曹振
  为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作用,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滕州市在全市中小学组建15处学校发展共同体。同时还制定了《滕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的指导意见(实行)》文件,通过以强带弱,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
优质学校牵头,农村学校加入活动
  发展共同体面向滕州基础教育,坚持三个学段共同发展,以强带弱,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有效突破农村学校发展瓶颈。以城区优质学校为牵头学校,在考虑综合因素的基础上,依照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选择农村学校为成员学校。“我们要在尊重差异、主动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理念认同、模式共试和策略共识的原则开展系列创新合作活动。”滕州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发展共同体的重要原则。
  最终经过研究决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成立6、7和2个发展共同体。分别是:实验小学和羊庄镇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龙阳镇中心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和柴胡店镇中心小学、龙泉中心小学和张汪镇中心小学、荆河中心小学和滨湖镇中心小学、北辛中心小学和龙阳镇顾庙小学;育才中学和柴胡店中学、滕东中学和张汪中学、滕南中学和羊庄中学、滕西中学和望重中学、北辛中学和龙阳中学、至善中学和东郭中学、尚贤中学和大坞中学;一中和五中、二中和三中。
三年一轮,共同体进行捆绑评价
  为了鼓励发展共同体健康持续发展,滕州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发展共同体学校评价标准》,共同体学校建立后一般以三年为一个轮次,对发展共同体学校实行捆绑式评价。
  学校发展共同体战略2015年全面启动,将共同制定发展方案,拟定终期目标和年度目标。2016年为深化年,各发展共同体学校在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育教学、考试与评价、教师发展与学生发展等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沟通协调,深化共同体成员学校间的合作交流,在统一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学校个性化发展。2017年为提升年,各共同体学校在共同发展中形成的学校管理、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教育局将择优作为城乡合作、均衡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结集出版,并组织专项终期考核,进行表彰奖励。
  在小学、初中教学质量检测中,成员学校提升进步快的,相应的评价中其牵头学校获得一定加分;成员学校退步或依然保持落后状态的,其牵头学校减一定分数。同时针对发展共同体将在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对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分系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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