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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还失物该不该要报酬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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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将自己的两部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他与的哥取得联系后,对方将手机送回后并收了他50元“路费”。这一举措让李先生觉得心里别扭。“补偿下司机的损失是应该的,但这笔钱是不是多了一点?”(详见本报今日C04版报道)
的哥归还乘客遗失在出租车上的物品,该不该收取报酬?收取的话有没有相应的标准?对此,市民看法不一、见仁见智。如果您碰到这样的事情,又该怎么做?欢迎来这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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