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吵架借酒消愁砸KTV大门获刑一年半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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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尹越寒 许磊) 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与妻子吵架而寻衅滋事的案件,被告人任明(化名)和妻子因家庭琐事争吵后,砸坏了五家KTV玻璃大门泄愤,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7岁的任明(化名)老家在东北,现在在五莲定居。去年年底,任明与结婚一年有余的妻子因家庭琐事大吵一架,心中非常郁闷,遂到酒吧借酒浇愁,喝了几瓶啤酒后,又驾驶私家车行至五莲的娱乐城,无故用车、螺纹钢连续将五家娱乐城的玻璃大门砸坏,以此来排解心中的愤怒。
  后经五莲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毁坏的大门价值共计3555元。作案后,被告人任明逃跑至原籍吉林省通化市,后又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555元。
  五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明无故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案发后虽然逃跑,但又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在开庭审理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
  因被告人任明在四年前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今年年初,任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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