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农民工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确保农民工熟悉紧急避险装置、逃生疏散通道和路线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臧振 通讯员 夏俊强) 近日,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对新进、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农民工严格落实准入考核培训。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将记录不良行为,并按规定处罚。
  市住建局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用人单位负责、农民工参与、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近年来农民工伤害事件进行梳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提到,要明确用人单位是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农民工用工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临时居住场所选址和现场安全管理;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农民工能熟悉紧急避险装置、逃生疏散通道和路线,熟练掌握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师傅带徒、现场示范、模拟演练等形式突出实践性培训,对新进、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农民工严格落实准入考核培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抽查不少于5人次),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企业立即开展培训,情节严重的记录不良行为,并按规定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