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公布十起“老赖”典型案例
截至去年底,全市法院共计曝光“老赖”1447人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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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2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王婷婷 胡洪建) 26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和措施,并公布“十大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市法院曝光“老赖”1447人,主动履行43人。 
  “全市法院案件执结率连续三年在全省排名第一。”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宁照铜介绍,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954件,实际结案9763件,实际执结率为81.6%,执行标的额28亿元;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439件,实际执结378件,实际执结率为86.1%,执行标的额15.67亿元。全年共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二十余件,聊城中院执行局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集体嘉奖一次。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挤压“老赖”生存空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拓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和公开渠道。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公开披露,告诫提示、限制高消费、降低信用等级、资格限制等信用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 
  截至2014年底,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47名,先后对451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并对15名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以拒执罪追究了刑事责任,因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措施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有43人。 
  宁照铜指出,由于种种原因现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积案,对此,执行局将加大办案力度,根据最高法院部署的转变工作作风,清理积案,摸清底数,逐案制定措施,分类进行执行,凡是具有执行条件的积案,将于今年年底之前执行完。 
  全市法院将全面追加补录符合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条款收录到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之中,实现新收案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覆盖,做到“应纳尽纳、不留死角”;在接受网络查询的基础上,化被动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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