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人员长期不到岗行为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头条链接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负责,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单位的承诺,对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核查相关资格证书,对人员长期不到岗的要坚决制止,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