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
济南日前提出,施工围挡不得作为户外商业广告的发布载体。当前,济南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在建工程多,这些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的脸面,加强规范化管理尤为迫切。
早在2010年,《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就对施工围挡设置商业广告说“不”,因此市区内有商业广告的围挡多数是未经审批的违章设施。由于脱离监管,这些广告的内容五花八门,其中有些广告为了博人眼球,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这些广告大小不一、形态各异、设置随意,往往达不到美观的要求,成了放大版的城市牛皮癣。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广告的设置方为降低成本,往往偷工减料,也缺少定期检查和养护机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往往经不起风吹雨打,极易伤人伤物。
美化工地,其实也是美化城市的脸面,美化城市的环境。淡化商业色彩,让施工围挡成为城市文明的风景线,已成为许多城市的共同选择。例如石家庄、太原、南昌等省会城市,施工围挡已告别了往日灰头土脸的形象,更多画面精美、教育性极强的公益广告亮相在工地围挡上,为市民带来赏心悦目的感官享受和满满的正能量。
此次济南市提出,施工围挡必须设置公益宣传栏等,有了这些细化的规定,今后施工围挡有望戴上“金箍”,规范发展。
但是,规范了增量,却不能忽略存量。当前,济南的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如果对这些已建成的“野广告”放任自流,无疑会使新政的效果大打折扣。
配合新政的施行,有关部门应该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工地围挡广告进行一轮规范整治,并加强动态管理。对缺失公益广告或者比例不达标的,要及时撤换、调整;对围挡设施损坏、广告画面破损陈旧、脏乱的,限期修复。
智慧城市要有智慧思维,在户外广告的管理上,要多用技术手段,少靠运动式执法。只有多些“千里眼”、“顺风耳”,才能走出监管总是慢半拍的怪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