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再热,每天也得干够10小时”
高温下,建筑工人基本权益保障还欠点儿
2016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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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清城区某建筑工地内,两名工人正站在脚手架上粉刷外墙。
     高温连日来袭,使长清进入“烧烤模式”,炎热的天气让市民直呼受不了。尽管如此,很多户外工作者特别是工地上的建筑工人,却要忍受着热浪,更多地坚守在一线作业。近日,齐鲁晚报记者对长清多处建筑工地走访调查,发现工人的防暑措施和高温补助普遍难以保障到位。 

  文/片 本报记者 张帅
实习生 郭硕 

塔吊内燥热异常
人在里面汗流浃背

  25日下午3点,齐鲁晚报记者来到大学城内一处工地,看到工地内正在紧张施工。当时实时温度为38℃,体感温度逼近40℃。“除了下午延时开工外,工地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天气热我们只有多喝点水。”对此,工人的回答几乎是一致的。“塔吊上虽然风很大,但太阳一晒极其燥热,人坐在里面汗流浃背,非常容易中暑。”一名工人刚从塔吊上下来,他告诉记者,塔吊内未安装空调,只有一台小电扇,在太阳暴晒下作用不大。
  在另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四周大门紧闭,工地门口一名管理人员表示,为应对高温作业,工地已经为工人准备了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防暑用品,下午上工时间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当记者问到“最高气温达到多少度会暂停户外作业”时,该管理人员竟然直接回答“不知道”。 
  下午4点,记者来到位于城区大学路与莲台山路交叉口的一处建筑工地,当时温度为37.5℃。工地内一名切割钢筋的工人告诉记者,为了赶工期,高温期间他们并未调整开工时间,仍然是下午1点半按时上工。不远处,另外两名工人正站在脚手架上粉刷外墙,他们不时用毛巾擦汗,上衣已经全部湿透。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中包括,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干建筑十多年了
从没拿过高温补贴

  与防暑措施难落实一样,齐鲁晚报记者调查发现,长清的建筑工人也很难领到高温补贴。27日下午,天气湿热,让人感觉闷热难熬,记者来到玉符街东段的名流家园项目工地。“干这行十多年了,从没听说过高温补贴。俺们都是和包工头约定的口头薪资,没签合同,除工资外,啥福利都没有。”一些刚下工的工人告诉记者,包工头从未提过高温补贴,他们大中午头、通宵干活也是常有的事。“俺们如果提出要降温费,这活儿怕是保不住了。” 
  在中建长清湖外的一处人行道上,五六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建筑工人正坐在路边吃饭,当记者问及有没有领到工地发放的高温补贴时,多数人表示根本不敢主动索要这笔钱。“包工头说,除工钱外不会有任何福利,我们愿意干就干,不愿干马上走人。”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即使温度再高,他们每天也必须干够10个小时,否则拿不到工钱。 
  按照山东省现行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雇佣关系,建筑工人就有权利向工地索要高温补贴。”长清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虽然建筑行业流动性较大,高温补贴执行起来相对麻烦,但这不应成为用工方不作为的理由。如果工地未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工人可到该局劳动监察科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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