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张帅) 针对长清某运输公司客运车辆在晋新高速(G5512)违章超速一事,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于近期约谈了该运输公司负责人,并对涉事驾驶员作出了处罚。
今年6月3日,长清某运输公司所属的牌号为鲁AA7***的客运车辆(方峪-济南),在晋新高速公路(137KM至95KM处)超速行驶,被“电警”抓拍。近日,城区中队民警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通报了上述违法行为,并责令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约谈中,运输公司向城区中队递交了关于此次违章的调查及整改材料,民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加强自律,安全行车,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