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雨过后德州湛蓝的天空(资料片)。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刘振) 28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88天,同比增加20.5%,PM10、PM2.5同比分别改善16.7%、10.6%。德州获得省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预计居全省第三位。
按照“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大措施,德州突出抓好污染治理。在压煤方面,对1921台燃煤锅炉开展整治,完成1476台;市县财政确定专项资金2.65亿元,大力推进清洁煤利用;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2016年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60万吨。在抑尘方面,基本完成285家建筑工地、261家物料堆场、91家商混企业规范整治,增加喷淋设施547套,建设防风抑尘网640.35万平方米。在控车方面,严格执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国V标准,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加强公交车尾气治理,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0%以上。在除味方面,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94家VOC排放企业治理完成90.4%,61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99%。在增绿方面,市财政拿出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运河开发区生态修复,将5000余亩一般农田流转用于生态林建设。
据了解,德州坚持严查重处,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1000人次,检查企业5500家次,行政处罚123起。初步建立市、县、乡镇、村和社区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60项。
此外,上半年还实施建设了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探索推行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制度。对496个违规项目开展清理整顿,完成331个。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1+13+N”预案体系。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新建9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布密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5.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