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食药监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16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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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于鹏飞) 当前,莱芜市已进入汛期。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记者从发布的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看到,消费者应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可以服用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以预防微量营养素的缺乏,特别要保证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少年及老年人群的营养摄入。
  值得注意的是,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另外,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而言,应该做好汛期预防自救,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严格食品用水,严格食品运输,严格食品分发,尽量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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