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房屋征收项目正在推进
七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监督房屋登记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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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冬梅 本报通讯员 李远健 赵峰
  17日,记者了解到,滕州市住建局按照《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房屋征收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实施的荆西商贸城(二期)、振兴南路、塔寺北路(北大洋楼)等3个区域征收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收程序
  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滕州市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四统一”工作原则,规范履行“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冻结公告下达、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评估机构选定、预评估或分类评估、对拟征收房屋调查登记、房屋调查情况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和论证、征收决定下达、协议签订、补偿安置和补偿结果公示”等12项程序,使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记者了解到,滕州市住建局又进一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原则和选择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的程序,并对缴纳项目保证金、垫付征收补偿资金、给予项目优惠政策及回迁安置房建设周期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组织专人赴外地考察学习,研究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补充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调查认定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有效规范了房屋征收工作,提高了征收效率。
  据了解,为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在房屋调查登记时,由征收、国土、规划、财政、产权、评估和街道居委等7个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现场调查,据实签字确认,形成各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实行房屋征收档案扎口管理,将所有征收项目前期调查、征收公示的各项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严肃档案管理纪律,严格杜绝私自借阅、修改档案现象发生。在补偿协议签订现场,各办理业务的窗口均有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全程公证监督。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回迁慢问题,针对制约项目建设的拆迁、信访、土地、资金等重大问题,滕州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棚改专题会议,对2007年以来实施的各类棚改项目统一进行梳理,实行挂图作战,促进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针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通过理顺合作协议、核准优惠政策、优化设计方案、调整建设单位、支持项目转让、搭建开发投资主体联系机制等多项措施,综合施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项目的稳步推进。
实行挂图作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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