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赵丽 如果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法律的维护者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那无异于从根本上污染了公平正义的“水源”。如果公权力都充满戾气、野蛮霸道,又怎么要求唐慧们平和理性?
被称为“上访妈妈”的唐慧日前接受采访时谈到,上访过程中最伤心屈辱的经历是被法院的法警打。她说,“在我们老百姓的心目中,法院就应该是替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在那里被打,心里就觉得怎么都接受不了,有很重的屈辱感。” 唐慧说的虽然是个人感受,但对一些群众而言,这确实能感同身受。遇到问题时,群众最希望是能有个说理的地方,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能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如果公权力机关,尤其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态度冷漠、充满戾气,很容易让这些群众感到绝望。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还可能制造新的矛盾。 现实中,一些群众遇到难处、受到委屈,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表达诉求、寻求帮助。此时相关公权力机关的态度相当重要。古语有言,“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如果本应主持公道的部门态度冷漠生硬、蛮横暴力,那群众自然很可能感觉“走投无路”、“伸冤无门”,甚至还生出一些不理智的想法。观察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例,罪犯固然是咎由自取,但不得不说,如果此前他们的诉求能得到充分回应,事情的走向可能不至于如此。 当然,群众的诉求是多样的,有的诉求并不一定合理,群众维权的方式也不一定都足够理性,现实中确实有个别人的做法比较极端,有的甚至触犯法律。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些情况,就把倾听和回应的大门关上。怕的是,个别公职人员看到群众反映问题就心生烦躁,把这视作“没事找事”,视作“不听话”,对此爱答不理、推三阻四,甚至进行打击报复。如此一来,只能使事情陷入恶性循环,不断加剧矛盾。 生活当中,群众反映问题,经常要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信访部门等打交道。这些部门的职权与法律密切相关,群众也对他们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如果他们对正常表达诉求的群众不理不睬,甚至像唐慧所说的施以暴力打压,那相当于从根本上污染了公平正义的“水源”。试想,如果执法、司法机关都不信法、不守法,从法律的维护者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唐慧们又怎么保持对法律的信心和敬畏?如果公权力都充满戾气、野蛮霸道,又怎么要求唐慧们平和理性? 当下,从中央到地方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希望各级部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那些有困难、有不平的群众,让他们最大限度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感受到社会的关怀。要做到这一点,公权力机关先得给自己带好“紧箍”,避免“法警打人”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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