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
试点纳税人共3607户,税负将逐步合理下降 | |
- 2013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IMAGE/20130802/H02/H02_0053.jpg) | 济宁交运集团开出济宁首张“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马辉 摄 |
|
8月1日凌晨零点,济宁交运集团顺利开出一张面额为518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标志着济宁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介绍,随着时间推移,纳税人成本构成、发展阶段、固定资产更新周期的变化,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纳税人税负将逐步合理下降。
本报记者 马辉 通讯员 徐晓剑
8月1日0时0分,济宁交运集团向徐州思达瑞工艺品有限公司开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面额为51800元,费用项目为运输费,这是“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后,济宁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跟以往有所变化的是,主管税务机关为济宁市市区国家税务局,而不再是济宁市市区地方税务局。 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后,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同时明确了营改增适用减免税行业和有关税收政策。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目前,国税、地税和纳税人三方共同确认符合条件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607户。”济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宋伟洲告诉记者。 “目前,我市营改增试点启动工作已完全准备就绪,具备了‘试点当日系统顺利上线、试点当月发票顺利开具’的条件。”济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许本虎告诉记者,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增设了办税服务窗口61个,设置营改增专业咨询台41个,营改增专门窗口56个,增配专门服务人员91名。 “近期通过试点调研,个别行业和企业反映试点后税负将有所增加。根据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从济宁前期对企业进行模拟测算的结果来看,超过九成的试点企业改革后税负会降低,不到一成的试点企业改革后税负会暂时有所增加。”济宁市财政局局长张茂如说,少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增加有其特殊性,如部分企业在试点初期由于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较少,短期内税负有所增加,当其购置或更新固定资产时,税负会出现下降。随着时间推移,纳税人成本构成、发展阶段、固定资产更新周期的变化,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纳税人税负将逐步合理下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