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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表和上水管可让物业“代管” |
记者走访发现,多数物业公司和业主对“代管”不知情 | |
- 2013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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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业主可委托物业管理 本报记者 王伟平 见习记者 张晶
连日来,芝罘区寰辰佳苑的业主孙先生一直在为那件烦心事发愁:家中半月无人,水表后面的上水管破裂竟跑了2500多吨水。最终,因停水多日,且政策规定分水表后的上水管道产权和管理由业主负责,他无奈出资维修上水管道,并支付了1200吨的水费(本报7月25-27日曾连续报道)。管道在地下,业主不可能随时检查是否破漏,有什么办法能让业主免受无辜损失呢?记者近日进行了探访。 烟台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的丁主任介绍,分水表的产权和管理归业主,分水表之后的上水管道的产权也归业主。如果在保质期内(通常是交房之日起2年内),归小区开发商负责维护,不在保质期内的,需业主自己负责维修。 上水管道通常埋在地下,业主不能及时查看咋办? 丁主任介绍,业主可以自己负责检查维修,或者把分水表及其上水管道委托给小区物业管理。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了管理分水表及上水管道的代管协议,一旦出现问题,业主可按照协议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走访>>业主和物业多不知情 虽然自来水公司给业主出了一个免受无辜损失的办法,可记者走访发现,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对此大多不知情。 当事业主孙先生以为,业主交了物业费,整个地下的上水管道就归物业公司管理。在已签物业合同中,也没有任何关于分水表和上水管道管理问题的条例,这让孙先生对“委托物业代管”一说感到一脸茫然。 寰辰佳苑物业的刘经理称,物业合同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问题,并没有细分到分水表及上水管道的管理问题。 近日,记者随走访了芝罘区、莱山区和福山区的多个小区,发现绝大多数居民和物业不清楚“委托物业代管”是咋回事。 金都广场8号楼的业主孙先生甚至不知道分水表和上水管道的产权归谁,“我只知道物业公司来收费,我交钱,很少关注这方面的事情。” 金都物业的李经理说:“分水表及上水管道的产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可以协助业主维修。现在还没有业主要求与我们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在万象城、东方明珠,业主和物业给出了相似的答复。 瓶颈>>协议需双方自愿签订 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张经双介绍,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分水表及上水管道的责任管理问题。 如果合同里没有,只要业主愿意,可让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关于分水表及上水管道产权和管理的协议,确定业主和物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业主和物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的自愿原则协商代管价格。 但这不代表合同一定能签成功,因为这需要双方自愿,所以业主和物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时,协议就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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