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孟凡修 孙海麟 董斌 记者 苑菲菲) 自7月中旬以来,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在302个重点单位和1100多个一般单位中开展了一次消防器材专项整治。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他们对保险销锈蚀、铅封除去、零部件松动、变型、损坏,未按照规定年限对灭火器的器头、筒体进行试压,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以及把消防器材放置在潮湿、腐蚀性或者高温场所的,一律限期改正。同时,按照使用年限、损坏程度强制报废。截至目前,共强制报废推车式灭火器134具,手提式灭火器6041具,悬挂式灭火器17具,各种型号的水带600米,防烟面具85具,高空缓降器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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