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仍存缺憾强制措施实施难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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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24日表示,《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还存在强制措施实施难等缺憾。
  常纪文表示,这次修法有几个比较大的缺憾。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如何有效协调,还是有些欠缺。这次修订加了一些生态保护的内容,比如区域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但准确地说,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没有得到加强,加强的主要是污染防治方面。
  二是强制措施实施难。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就有了,由谁来拆的问题,谁是拆的行为主体,当时没有规定,现在仍然会遇到这种问题,是地方政府拆还是环保部门拆,还是环保部门请求法律部门拆。这些问题不解决,《环保法》很难发挥真正的作用。
          据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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