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医院消防栓零件一男子获刑两年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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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魏培培 潘涛 安瑶) “一个消防栓零件仅卖十几元,但只要其中一个零件被盗,就会造成消防栓作用降低或失效,其可能产生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今年1月,日照东港法院审结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男子霍某因盗窃医院消防栓零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3年7月份开始,日照某医院5号楼8至23层多套消防栓的水枪头和连接扣不翼而飞,导致消防设施无法使用,给医院及就诊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2013年8月16日,该医院的保安发现一名21岁的男子形迹可疑,随后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该男子霍某如实交代了其盗窃消防设施的犯罪事实。霍某老家在黑龙江,2012年10月份来到日照打工,无固定工作,也无固定住所,就想偷点东西卖钱,但盗窃消防栓,绝对不仅是“盗窃”这么简单。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在公共场所的高层楼房盗窃消防设施,可能造成高层楼房发生火灾后无法及时救援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教育后主动交待了其盗窃消防设施的犯罪事实,应系自首可减轻处罚,于是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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