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2014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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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24日讯(记者 韩微 通讯员 常盛 高焕民) 为积极推动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枣庄市财政部门实行多项举措,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据了解,根据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规范资金管理上,按要求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公开招标和采购制度,并积极做好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对于重点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要组织专家或委托专门项目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或项目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确定项目立项和农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对需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和列入政府采购内容的,必须按照项目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而对于上级拨付资金,应严格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监管机制。设立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核算、分类登账。同时,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涉农专项资金,经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一卡通”发放专户。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不能落实自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的,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拒不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将被处以暂缓或停止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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