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热线你问我答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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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键词:抚养费
  市民:我是全职主妇,丈夫外出打工一出去一年,对家里不管不问,凭我的能力无法抚养孩子,我可不可以要求离婚或直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记者帮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您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主张权利。
2、关键词:务工子女就读
  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需要什么条件?
  记者帮问: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条件如下:①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②父母至少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出具近一年的纳税单据)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正规劳动合同;③房权证(房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房产交易部门审批的租房合同;④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出具的同意外出入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招生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县或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于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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