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验:
市领导分包整改不力就处分
2015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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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帅       
  “郑州虽然雾霾治理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但有很多可取之处。相比于济南,最起码先行一步。”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本报记者。
  从大环境上看,郑州与济南有很多相似之处。马军说,这两个城市都处于京津冀地区,“治理雾霾有时并非能自己说了算,比如北京地区就在进行联防,山东也在采取一些联防措施。”
  “现在郑州取得了一些成绩,虽然不明显,但也有借鉴之处。”马军说,郑州因大气污染被环保部约谈,为此,郑州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书记市长亲自上阵,还制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督导工作推进机制,即市领导分包工作机制。
  郑州在原来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的基础上,增加由市主要领导分包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其中,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负责中原区,市长马懿负责金水区。同时,《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如果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问题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给予停职、免职处理或责令辞职。
  “直接与分管领导乌纱帽有关,官员治理大气污染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马军说,想让这个机制有实效,还得区分哪些污染问题能有效遏制,哪些不能有效遏制,“因为京津冀太容易受其他地市大气污染的影响,比如污染物从其他地市飘到济南,如果不加区分,将不利于干部干事的热情,他会认为不公。但像扬尘问题,我认为是属于能有效遏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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