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省人大代表程萍21日表示,应该尽快修订上述法律,以与上位法更好地衔接。 现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7年7月27日制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门槛过高、范围较窄等一些问题显现出来。”程萍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援助有了新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补充和修正。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强制辩护适用对象扩大至限制行为能力人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但现行法律援助条例中,法援对象还未囊括这两种情形。程萍认为,我省条例应该尽快将这部分完善。再者,刑事诉讼法将审理强制医疗案件中的精神病人列为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我省的法规也应该尽快修改。 本报记者 高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