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21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张芳) 21日,记者了解到,2013年经过日常巡查、动态核查,有10户家庭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 据住房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向这10户家庭下达了《保障房腾退通知书》,目前已清退7户。“这7户家庭大都因收入超标、继承房产、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申请人去世其共同申请人不符合保障条件等原因被清退。”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在清退过程中,住房办书面送达《保障房腾退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给予其一个月的搬离期。如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搬离的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每平方米2.33元计租。过渡期满,拒不搬离的,将通过司法途径,强制退出。清退时承租人应交清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保持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完好。设施设备缺失、毁损的必须补齐,修复。否则,在其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这10户现在有7户已清退,剩余3户家庭,有2户家庭因特殊原因给予其三个月的过渡期,1户家庭在搬离期内,近日将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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