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可不是吃素的。7月23日下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一只斑斓猛虎扑向一位贸然中途下车的自驾行游客,酿成一一死一伤的惨案。如今,因救女心切而不惜与猛虎搏命的母亲已经命丧虎口,而惨遭撕咬而虎口余生的女儿正躺在医院里接受抢救——作为这出悲剧的主角,她显然还来不及平心静气地对这出悲剧的前因后果做一回认真的反思。不过,围观的人群中间,关于这件事的议论早已是沸沸扬扬。
□王学钧
几乎从事发的那一刻起,受伤女子就成为“千夫所指”的主要“肇事者”。新华社发表时评《虎口下的反思:敬畏常识 遵守规则》指出,“在老虎出没的园区与之保持物理隔离,即为规则。当跨越规则红线的那一步迈出之时,悲剧已在所难免。”知名时评人吴若愚在凯迪社区发表的《为保护自己,别把规则当儿戏》一文也将这起悲剧定性为“不遵守规则导致的恶果”,“如果总是我行我素,视规则为儿戏,悲剧也许随时降临。”
至于当事女子何以会在如此凶险的地方表现得如此地蔑视规则,坊间也有所解读。知名媒体人熊太行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题为《别跟易怒的人恋爱结婚,他被老虎吃了,你不得伤心吗》的热文,认为这出悲剧是“一个关于愤怒的血淋淋案例”,并以此劝诫人们学会化解愤怒管理情绪。《钱江晚报》评论文章《老虎伤人,责任应建立在素质之上》则从当事女子的极端行为中看到了她身上的戾气与无知无畏——“只要自己活痛快了,一些人可以不管别人的死与活”。
更有甚者,在一些段子手那里,一桩悲剧开始被演绎成诸如“当母老虎遭遇真老虎”之类的“喜剧”。
物极必反。一片挞伐声中,不同的声音开始出现。
《东方早报》评论文章《一起老虎伤人悲剧变成网络挞伐,非要在受害者身上踩踏出快感》强调,就算女子有严重过错,“也请不要这么刻薄地对待她”,“不要在受害者身上踩踏出某种存在感。”微信公众号“冰川思想库”也在《被老虎咬伤的女人,承担着这个世界全部的恶意》一文对“舆论审判”作出分析:当这个世界充满各种不守规则乱象的时候,那些曾经被损害过的人,都会把这位被老虎咬伤的女子当作发泄的出口。《新京报》发表社论《“老虎”受害者不该再被“冷血”审判》指出,在法律之前,舆论先进行了道德审判,这种道德审判是不公正的,它让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面对“消费悲剧”的各类声音,甚至连《人民日报》也禁不住发出呼吁: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因为,“当段子比事实多、戏谑比反思多、冷嘲热讽比切身关怀多时,这样的‘关注’,难免变味。”
在事件责任认定上也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撕裂”。当事女子负主要责任乃是共识,动物园方面是否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争议很大。
《法制日报》评论文章《客观看待女游客虎园遇袭事件》借著名的“汉德公式”对事件进行分析,认为“谁越容易避免事故,谁承担的责任就越大;谁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越高,谁的责任就越小。这样来分摊责任,将使得全社会避免意外的总成本最低”,因此,动物园“在此次事件中所需承担的责任很小,甚至可以免责”。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动物园已经完全尽到了提示的义务,而且管理职责也都尽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动物园应该不用承担责任。
对此,知名时评人李方则表示不能苟同。他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缺乏安全管理冗余,必须追究责任》,认为事故的根源是野生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冗余”——“不能把希望仅仅寄托在游客的理智和反复警告上,必须做更多事情来防备万一。”有法律专家也持此说——即便园方以广播或路标的形式进行了安全提示,并与游客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园方也并不能全部免责。如果动物园没有对相关游园项目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充分考量并严防死守,格式化安全责任条款并无法律效力。
众声喧哗之中,另一位知名时评人曹林的声音特别需要每一位发声者聆听。他在发表于《新华每日电讯》的评论文章《老虎咬人事件:评论不能跑在事实前面》中提醒大家,“在谨慎和克制中用事实和逻辑去说服,可大胆假设,但必须小心求证,一分论据说一分理,这种评论美德不能被营销自媒体、网红和喷子们所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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