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招投标程序,以房抵债有效么?
2016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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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来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已欠工程款签订以房抵顶的协议。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未经法定招投标程序而无效,由此,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以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是否也无效?
  律师解答: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是否受施工合同无效的影响,应综合根据该协议的内容进行分析判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用房屋抵顶已欠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施工合同有效与否,发包人都负有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以房抵顶工程款协议为当事人对欠付的工程款进行结算的约定,性质上属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既存债权债务的清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应是有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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