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杨玉丽 通讯员 郭海超) 11月3日,招远市做出租货车生意的吕先生被“雇主”借去一千元钱,之后“雇主”竟然消失了。吕先生不知道“雇主”的姓名等信息,寻找不到“雇主”只好拨打110报警。 吕先生在招远做出租货车的生意,11月3日一早,一名男子找到吕先生说要用车。男子先让吕先生把货车开到招远市开发区后柳行村的一处超市,男子进去待了一会儿之后喝着一瓶矿泉水出来。该男子对吕先生说,这家超市是他开的,租用吕先生的货车是要进一批货物。之后吕先生和男子驾驶货车来到招远市罗峰街道一处大型商超。男子进入超市没多久就出来了,他告诉吕先生自己带的货款不够,便问吕先生有多少现金,能否借给他,拉完货马上就还。 吕先生想反正拉完货就能拿到钱,表示可以先借钱给男子,吕先生身上有一千多元现金,男子说货款正好差一千元。男子拿着吕先生借给他的货款进入了超市,吕先生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男子出来。吕先生找了几个超市出口也没找到“雇主”,只能返回后柳行村的超市,不料超市老板说那个男子不过是中午在超市买了一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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