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程凌润) 汇河大道与方寨路路口等34个路口因“应建而没建信号灯”而存在安全隐患,莱城大道与吐丝口路路口等7处交通信号灯损坏后维修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莱芜市政府下发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5日,记者获悉,莱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建成区外道路交通信号灯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公布了41处存在交通信号灯安全隐患的路口,要求相关部门年底前予以整改。 据介绍,莱芜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建成区外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应建信号灯而未建的路口34处、已经损坏但未及时修复的路口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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